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和“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前期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勘测设计
- 项目名称: 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和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两个项目前期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勘测设计
- 项目地址: 南丰县12个乡
- 规模: 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有:退桔还田、新建机耕道、新建机耕桥、新建现浇沟渠、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等其他设施
- 范围: 2.1招标工程规模: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有:退桔还田、新建机耕道、新建机耕桥、新建现浇沟渠、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等其他设施 ; 新建现浇沟渠、新建排水排涝渠、新建饮水管道、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及配套电力设施、“小田变大田”改造、新建机耕道、新建机耕桥、新建蓄水池等其他设施 ; 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4
- 开标时间: 2025-04-15
项目详情
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和“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前期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和“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309-361023-04-01-871076 号文 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南丰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分 “退桔还田二标段”和“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 两个子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勘测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工程规模: 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有:退桔还田、新建机耕道、新建机耕桥、新建现浇沟渠、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等其他设施。 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有:新建现浇沟渠、新建排水排涝渠、新建饮水管道、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及配套电力设施、“小田变大田”改造、新建机耕道、新建机耕桥、新建蓄水池等其他设施。
2.2 项目建设地点:南丰县 12 个乡(镇)。
2.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371.29 万元(其中土地清查费 56.87 万元,踏勘测量费 187.68 万元,初步设计费 126.74 万元)。
2.4 招标范围: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农业水利工程规划设计规范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编)(财综 [2011]128 号)及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技术标准要求等。
2.7 计划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成果第三方评审,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④、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测绘、测绘地理信息、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土地规划相关专业(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管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两个独立法人单位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3.2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3.3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3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4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抚州市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2.2. 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南丰县琴城镇桔都大道 231 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322929700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汇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惠泉路华溪世家门牌后面二楼
联 系 人: 卓兰香 电 话: 18507941198
监督单位: 南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南丰县桔都大道 460 号
联系电话: 0794-3223701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