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

抚州市发布时间:2024-05-24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广昌县尖峰乡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1020万元,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9316386.81元 ; 建设高标准农田0.34万亩(我灾毁农田面积)其中改造提升0.34万亩,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1
  • 开标时间: 2024-06-21

项目详情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广发改基建字 (2023)289号 批准 建设 ,建设招标人为 广昌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 资金及县财政 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 1020万元,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9316386.81元

2. 2 建设地点: 广昌县 尖峰乡、水南圩乡 、杨溪乡、塘坊镇

2.3 计划工期: 202 4 6 月开工, 202 4 12 月竣工。

2.4 建设内容: 建设高标准农田 0.34万亩(我灾毁农田面积)其中改造提升0.34万亩,包括 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 请于 202 4 5 27 日至 202 4 6 20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202 4 6 21 9:30, 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 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4、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投标单位不能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都必须实行押证上岗;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5 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 5 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 3 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 2 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7.6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 7 天内必须依规缴纳农民工保障金,未缴纳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必须开好农民工专用账户。

7.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抚州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7. 9 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 广治欠发 [2020]1号 ”要求 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和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并于签订合同前开设好农民工专用账户,按月按实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10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7. 11 本次施工招标抽取一次 K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 广昌县农业农村局

址: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解放南路 1号

人:魏先生

话: 0794-36220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女人街 B栋310

人: 程女士

话: 13687949188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