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赣江岸线城区段崩岸修复一期工程施工(网)

南昌市发布时间:2026-01-0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昌市赣江岸线城区段崩岸修复一期工程施工网
  • 规模: 对赣江崩塌严重左岸采用抛石固脚等方式进行处理,范围为红谷滩区复兴大桥左岸下游300m~540m处、沿江大堤6+000~6+310段、沿江大堤9+700~10+200段,总长1.05KM,本项目规模为大(二)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
  • 范围: 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项目基本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建造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多于30家的,最终进入前30名的投标人)现场答辩题目总数3题,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室当场拟定 ; 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②施工现场质量控制; ③施工现场进度控制; 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⑤施工技术方案; ⑥施工现场突发情况处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昌市赣江岸线城区段崩岸修复一期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向国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沿江大堤

2.2 建设规模: 对赣江崩塌严重左岸采用抛石固脚等方式进行处理,范围为红谷滩区复兴大桥左岸下游 300m~540m处 沿江大 6+000~6+310段 沿江大堤 9+700~10+200段,总长1.05KM,本项目规模为大(二)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

2.3 工期要求:202 6 02 05 日开工 -2026年 06 05 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 3291115.00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 https://ggzy.jiangxi.gov.cn/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视为虚假投标。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 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赣建人〔 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要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保缴纳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如拟派注册建造师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 投标人单位 公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注: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10)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投标人在开标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因弄虚作假、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受到任何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含证书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含证书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否决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虚假投标论处。投标人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相应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 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0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及以上,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 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 6 01 08 日至 202 6 01 28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jxs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01 29 日上午 9:30 时整 ,开标地点为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 , 具体详见 系统操作手册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  其它事项有关说明

7.1 南昌市赣江岸线城区段崩岸修复一期工程 施工标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

7.1.1 现场答辩会时间地点

1)答辩截止时间:开标当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现场答辩,招标代理机构以文字形式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发出通知后的90分钟内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并签到,最终答辩签到截止时间以不见面大厅中发布的时间为准。

2)答辩地点: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2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参会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保持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一致, 参会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需携带好 黑色水笔、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原件或网站下载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 公章 )、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 )原件查验身份 委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达现场 参加答辩 的,投标无效 同时作为失信行为上报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2)投标人应实时密切关注招标代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目中发布的各项通知, 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前往现场签到 (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多于30家的,最终进入前30名的投标人产生后) 。未按时到达现场 投标无效。按时到场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3家 继续完成后续开标程序。

3) 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答辩或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人数不足3家 则不满足条件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流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查验通过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在签到表上完成签到后,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及与答辩内容有关的材料后进入开标室等候统一答辩。

5)答辩签到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人发放答辩试卷,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开始现场答辩,答辩采用纸质闭卷形式,答辩时长 30 分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束答辩,答辩内容应简明扼要,卷面字体端正清晰易于辨认。

6) 答题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建造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多于30家的,最终进入前30名的投标人)现场答辩题目总数3题,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室当场拟定。

试题范围

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

施工现场进度控制;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现场突发情况处理。

7)答辩期间,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出现夹带材料、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在答辩室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将上报行政监督主管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同时取消其投标资格,答辩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8)答辩结束后,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退场,不得在开标现场过分停留。招标人将把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答辩内容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答辩材料出现空白、涉嫌违法违规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人答辩内容,其余情况一般应对答辩内容做符合制判定。存在因答辩材料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记录否决理由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9)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陈述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10)答辩相关资料整理形成文档,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7.2 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 IP 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中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必须严格审查把关。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6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 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7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8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9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有)、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0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1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2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执行。

7.13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14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5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 南昌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进行监督( 0791-83883967)

7.16 本项目招投标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 现相关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 0791-8388396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昌市城市防洪事务中心

联系人: 龚先生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 1446号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生 18170062655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 92号205

监督机构: 南昌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91-83883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