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铅山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 项目名称: 2023年铅山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 项目地址: 招标金额
- 范围: 2.1项目地址:铅山县青溪办事处银村畈村、汪二镇横林村、新滩乡蒋家村、莲花村; 2.2招标规模
项目详情
2023
年铅山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铅山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饶自然资函
[2023]9
1
号
、
饶自然资函
[2023]9
2
号
、
饶自然资函〔
2023]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铅山县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上级
资金
,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铅山县青溪办事处银村畈村、汪二镇横林村、新滩乡蒋家村、莲花村
;
2.2 招标规模: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
2.3 计划工期:约6个月,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
2.4 标段划分:
划分为三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预计新增水田约
50.975
公顷(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
提供开标当月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
社保
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中标后由业主方进一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记录黑名单并做出经济赔偿。
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①投标单位所在地有官网查询的提交社保凭证、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所在地没有官网查询的提交缴纳社保凭证。
②投标单位提供的企业当地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应有电子签章及银行网址。
(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证明材料、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
8)投标单位应根据属地原则,出具劳动保障监察或当地建设部门(工资无拖欠)诚信证明原件。
(
9)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
10)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
04
月
02
日起至
2024 年
04
月
22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
铅山
中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并按照江西省水利厅规定实行钉钉打卡制度,且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必须每月在22天(含)以上,如遇特殊情况,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暂离工作岗位应事先报告监理批准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中标人向招标人对缺岗人员承担违约责任,如中标人拒不执行,招标人有权上报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市场行为进行评价分扣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施工阶段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进行更换。若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的原因,要求更换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必须上报招标人审批。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时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6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未按时线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法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7.9本次施工标共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铅山县
人民政府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铅山县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铅山县辛弃疾文化园北侧
490米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870326088
招标代理:
江西昂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站前路
1号附8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8179301170
监督部门:
铅山县
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
熊女士
联系电话:
18296373078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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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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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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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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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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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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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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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铅山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青溪办事处银村畈村)
|
铅山县青溪办事处银村畈村
|
6499035.52
|
|
2
|
施工
2标段
|
2023年铅山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汪二镇横林村)
|
铅山县汪二镇横林村
|
837102.4
|
|
3
|
施工
3标段
|
2023年铅山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新滩乡蒋家村、莲花村)
|
铅山县新滩乡蒋家村、莲花村
|
3361131.04
|
附件一:
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单位)
: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对本项目投标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了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本企业承诺遵循在本项目中依法依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以及违法分包等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三、本企业承诺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不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不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不提供虚假的参加本施工标段人员的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和
“五险一金”及银行代发工资表;不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我方保证本次投标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同时,我方承诺不会出现恶意低报或高价以拉低或抬高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平均值影响正常报价秩序等围标串标行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铅山县支行
2、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铅山城南支行
3、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铅山支行
4、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铅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