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涧田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变更公告:第 1次]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5-06-04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万安县涧田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 范围: 乡政府至幼儿园、乡政府内、圩镇至社公背安置点、圩镇至中学道路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路面加铺沥青、路基边沟、路面排水管等
  • 概况: 本项目位于万安县涧田乡圩镇内,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四个区域

项目详情

万安县涧田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选取承建单位 变更 公告

各投标人:

一、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按 [2023]106号相关要求提供新版证书)、本人身份证 、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施工员、质量员(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 市政 专业 )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 建安 C类证);“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 ;本项目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和四大员(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 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标。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同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 注: 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一致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5 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变更为: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按 [2023]106号相关要求提供新版证书)、本人身份证 、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施工员、质量员(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 市政 专业 )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 建安 C类证);“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 ;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和 大员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标。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同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 注: 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一致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5 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 (吉评审办〔2021〕1号)文件规定 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 ,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 3103490.90 其中 暂列金额 :85400 元, 暂估价 0元 ,设定下浮系数 0.92 ,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 2776643.6 3 元。(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 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变更为: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 (吉评审办〔2021〕1号)文件规定 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 ,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 3103490.90 其中 暂列金额 :85400 元, 暂估价 0元 ,设定下浮系数 0.92 ,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 2862043.63 元。(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 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 为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增收,本项目参与建设的农民工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万安县境内群众,在同等条件下,施工单位优先保障项目所在地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建立以工代赈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劳务报酬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严禁出现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 本变更公告为选取承建单位公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万安县兴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 06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