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水丰城段、澧江丰城段、槎水丰城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网)

宜春市发布时间:2025-05-22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芗水丰城段澧江丰城段槎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网
  • 范围: 2.1项目概况:芗水丰城段河道治理工程19.56km,总投资约4890万元;澧江丰城段河道治理工程9.5km,总投资约2375万元;丰城市槎水河道治理工程24.07km,总投资约6017.5万元 ; 提供勘察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6

项目详情

芗水丰城段、澧江丰城段、槎水丰城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芗水丰城段、澧江丰城段、槎水丰城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与地方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可行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等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芗水丰城段河道治理工程19.56km,总投资约4890万元;澧江丰城段河道治理工程9.5km,总投资约2375万元;丰城市槎水河道治理工程24.07km,总投资约6017.5万元。总投资 13282.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加固堤防、护坡护岸、建筑物重建或改造等。保护总耕地面积10.25万亩,保护总人口12.24万人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提供勘察设计(包括可行 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控制费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282.50万元,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A为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的3. 06 %,本费率的计算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该项目勘测设计费暂估 406.42 万元。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签订合同,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逐项启动勘察设计工作 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提交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批复后30 历天提交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同时做好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2.6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备 工程设计 水利行业( 河道整治 )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 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 2022〕4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并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7)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注:以上第 (2)至(4)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5)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第(6)、(7)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5 22 日起至 2025年 6 16 日前 (北京时间,下同)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6 17 日上午 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标投标 领导小组 办公室(电话: 0795-6609382)进行监督。

7.3 根据上级审查要求,该项目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业主单位汇总相关设计资料,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

地址: 江西省 丰城市新城区府前路 439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8507097507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 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联系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 18170874160

9.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丰城市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660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