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南康区坪市乡
- 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康区坪市乡、大坪乡 2.2施工建安费:约5864.29万元,监理费最高控制价77.91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4
- 开标时间: 2024-06-25
项目详情
赣州市南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赣州市南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康区坪市乡、大坪乡
2.2 施工建安费:约 5864.29 万元,监理费最高控制价 77.91 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2.4 计划工期: 18 个月;暂定开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15 日,暂定竣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7 日 ( 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 。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 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 并已正常缴费 ) 的证明材料;
( 3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5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 2017 〕 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 7 )拟上岗监理人员均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行业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工程师 1 人(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不少于 3 人(水利类专业)。
( 8 )拟投入监理人员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 个月 ( 不含开标当月 ) 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 ( 退休前 ) 的社保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 09:30 时,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分中心(南康区金融中心 2 号楼 3 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采用 “ 不见面开标 ” 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 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需将所有资格审查需评审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如上传不全或者未上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2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90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10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7.3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 10 年内(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如提供的是以费率招标的工程,则对应为施工建安费) 60% 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土石坝、水土保持 。
7.4 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举报电话: 0797-6612576 。
9. 本工程必须执行康府办字【 2016 】 107 号规定实行岗位人员电子考勤及江西省省水利厅钉钉考勤相关规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市南康区水土保持中心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 1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18270766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赣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179730322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 1# 楼 10 楼 1010 室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南康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7-6612576
2024 年 5 月 22 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蓉城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