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动评审]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 项目名称: 非自动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项目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8-2035年)》规划“十纵十横十饶”高速公路网中“第十横”的西段,已纳入《江西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 1)招标范围 ①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②标段名称: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③招标范围: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优化、建设、运营、移交等全过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30
项目详情
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特许经营项目
投资人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
次
招标项目
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特许经营项目
根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批复
》
(
赣市府字
[2024]114号
)
,由全南县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为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全南县人民政府授权全南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项目
现
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完成行业审查
,
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
投资人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寻乌至全南
高速
公路
西延段
项目
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
2018-2035年)》规划“十纵十横十饶”高速公路网中“第十横”的西段,已纳入《江西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项目
路线起点位于龙南市程龙镇盘石村西侧附近与大广高速(
G45)T 形交叉,并设置枢纽互通,总体呈东西走向,途经金龙镇、全南县县城、中寨乡、南迳镇,终点位于南迳镇古家营村西侧,顺接广东省规划韶关至全南高速公路。其中路线在进入全南县境内后沿规划铁路(赣广高铁、寻全铁路)北侧继续向西布设,设朝耳塘隧道(长 2480m)穿山后在镇仔村附近设置全南西互通连接 G535 线,后设樟树村隧道(长 800m)穿山后上跨 X423 线,并在南迳镇北侧设置南迳互通连接 X345 线,设置大庄互通及连接线连接S549 线。
项目路线全长
53.488km,设计速度 10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26m。设置互通式立交 4 处,其中枢纽互通 1处,一般式落地互通 3 处;连接线 2km/3 处;设置服务区 1 处,设置桥梁13568m/23 座,隧道 7835m/5 座
。
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
约
73
.
8455
亿
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金额最终以政府核准为准)
。
2.2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
1)招标范围
①
本次招标划分
:
一个标段
;
②
标段名称
: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特许经营项目
投资人
;
③
招标范围:
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西延段特许经营项目
投资人
,
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优化、建设、运营、移交等全过程。
(
2
)
合作模式
收费渠道和方式
:
本项目采用
特许经营模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
①
投标人中标后,
全南县
人民政府
将按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
,
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投资和风险,负责项目设施的
投融资、设计优化、
建设、运营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
②
中标人作为投资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
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设计
优化
、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
全南县
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机构。
③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内的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全南县
人民政府不向投资人承诺固定投资回报,不承诺最低交通量或最低通行费收入。如国家或江西省政策发生变化,政策要求补偿的从其规定。
为鼓励更多投资企业参与,将给予投资人在全南县域矿产、土地等开发的优先权
。
④项目的实际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最终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的重新界定原则在《特许经营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
⑤本
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的投资人负
责筹措,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必须为
投资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
“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
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项目资本金的注入
应按照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投资比例分期到位。
⑥中标的投资人具备
设计优化或
施工资格能力的,可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工作。中标的投资人不具备相应资格能力且达到了依法必须
招标标准的工程、货物、服务等均应由项目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担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
1)法人资格:
应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全南县县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
2)财务状况:
投标人
2021~2023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
3
)
商业信誉:
投标人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
(指
202
2
年
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内工程设计(或优化设计)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交通运输部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公路
设计企业和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
(注:不良诉讼指因投资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
(
4)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
具有
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的投融资能力
(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应同时具有不低于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出资比例加权计算的投融资能力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
74
亿元人民币,
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6
亿元人民币。
(
5)业绩要求:
近十年以来(自
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独资或控股投资
过
1个投资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投融资项目(以项目概算为准)
。
(6)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
公司
总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经济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含副高职称)职称。
3.2对于具备施工
或设计优化
资格能力的投资人,或者自身不具备施工
或设计优化
资格能力但联合了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施工
或设计优化服务
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本项目相应的
设计优化或
施工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
否则,投资人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备以下能力的施工或设计
优化
服务单位:
(
1)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
同时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隧道工程
专业承包
壹级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近五年以来,至少完成过
1项高速公路新建
或
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
“近五年”指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
(
2)设计
优化
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
一致: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公路行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近五年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业绩。(“近五年”指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
3
)
其他非主体工程资质要求:
拟自行承担本项目非主体工程施工
及
设计
优化
服务的单位应满足行业相关资质要求,无需提供业绩。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0
家(含
20
家)。联合体
各单位
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
应
明确联合体
各单位出资比例、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
,
且联合体各
单位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
方
、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
1)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本公告第3.1款(1)、(2)、(3)、
(
4
)、
(5)
、(
6
)
项的
相关
要求;
(
2)联合体各
成员
须满足本公告第
3.1款(1)、
(
2
)、
(3)
、(
4
)
项的
相关
要求;
(
3)
如联合体成员拟自行承担本项目施工或设计
优化
服务的,承担相应主体工程设计
优化
服务的单位应满足
3.2款中相应设计资质及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相应主体工程施工服务的单位应满足3.2款中相应施工资质及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非主体工程施工及设计
优化
服务的单位应满足行业相关资质要求;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联合体各
单位
,但组成同一联合体除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
工程监理
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
“其他类型(投标人)”,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
25
年
4
月
30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jxsggzy.cn)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
牵头方
负责。
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号)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5
年
4
月
30
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即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开评标采用线上电子标书,
但需投标人代表持
CA数字证书在交易中心现场开标(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委托)
。
关于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可自行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下载“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参考。下载地址:
https://ggzy.jiangxi.gov.cn/fwzn/007003/007003003/20220516/e12ffd62-f0f5-49a8-b21a-180e857bcb8e.html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江西省交通运输厅(http://jt.jiangxi.gov.cn)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全南县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城老车站东路
3号
联
系
人:
袁
盛飚
电
话:
15170162632
招标代理机构: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
渡口路
9号
嘉福国际
4号楼1912办公室
联
系
人:
肖燕香、尹和成
电话:
15807077320、13965044319
邮箱:
215883864
@qq.com
行政监督部门:
江西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
1号江西省行政中心西5栋
电
话:
0791-88915257
传
真:
0791-88915257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
1999号
电
话:
0791-86243837
传
真:
0791-86243837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
江苏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
400-998-0000
20
25
年
2
月
24
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
|
资格条件
|
|
应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全南县县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
注: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开户行公章)彩色扫描件。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
|
资格条件
|
|
投标人
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体现评审因素的关键指标页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材料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第
2
点要求线下提供纸质版一份(格式自拟),电子投标文件中无须再放置此部分内容。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
|
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近三年(指202
2
年
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内工程设计
(或优化设计)
中
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交通运输部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
)公路
设计企业和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级;
(
5)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
6)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资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注: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 投标人应对上述信誉资格条件进行逐条说明,并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在交通运输部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
)公路
设计企业和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证明资料(如有)彩色扫描件。
|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
|
资格条件
|
|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的投融资能力
(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应同时具有不低于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出资比例加权计算的投融资能力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
74
亿元人民币,
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投标人在相关证明材料中相应注明))。
注: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联合体各单位或
联合体牵头方应
相应
满足上述
相关
要求;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附表的格式提供相应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
资格条件
|
|
近十年以来(自
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独资或控股投资
过
1个投资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投融资项目(以项目概算为准)
。
注: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要求;
2. 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有效证明文件: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PPP项目提供PPP合同)或项目工可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前述文件若不能反映该项目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控股的,应当补充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或项目公司股东协议等
能够反映项目控股方的
有效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可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股权占比或表决权超过百分之五十,即可认定为联合体牵头人是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
若前述文件不能反映该项目股比情况的,应当补充提供能够反映项目股比情况的
有效
证明材料。
|
|
资格条件
|
|
投标人拟派项目
公司
总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经济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含副高职称)职称。
注: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等证明材料
的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加盖
牵头方
单位电子公章)。
2.拟委任的项目公司总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如拟委任的项目公司总经理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应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5 天内撤离该项目,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
附录
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可选)
|
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拟自行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建设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
相关单位
)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
同时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隧道工程
专业承包
壹级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近五年以来(自
20
20
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
完成过
1项高速公路新建
或
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近五年”指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
(
2
)
投标人拟自行承担本项目
主体工程设计优化
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
相关单位
)
应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公路行业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且
近五年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业绩。(“近五年”指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3)投标人
拟自行承担本项目非主体工程施工
及
设计
优化
服务的单位应满足行业相关资质要求,无需提供业绩。
注:
1.拟自行承担本项目设计
优化
或施工等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其余投标人不做要求;
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相应设计
优化
或施工服务的单位填写;
3.施工业绩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相关网页的业绩截图;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网页的业绩截图。
4.
设计
业绩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等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相关网页的业绩截图;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网页的业绩截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