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幸福河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综合整治河道长4.788km,其中河道清淤2.678km,岸坡整治总长8.388km,其中防浪墙加高0.82km,防洪堤加高5.733km,新建浆砌石固脚草皮护坡防洪堤1.29km,新建M10浆砌石防洪墙0.545km、改造陂坝1座(洪陂水闸
- 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整治河道长4.788km,其中河道清淤2.678km,岸坡整治总长8.388km,其中防浪墙加高0.82km,防洪堤加高5.733km,新建浆砌石固脚草皮护坡防洪堤1.29km,新建M10浆砌石防洪墙0.545km、改造陂坝1座(洪陂水闸 ; 项目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不包含征地移民安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9
- 开标时间: 2024-03-29
项目详情
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幸福河湖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幸福河湖治理工程
已
由
萍开
社党
字
[202
4
]
10
号文件
批准
建设,
招标人为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就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
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整治河道长4.788km,其中河道清淤2.678km,岸坡整治总长8.388km,其中防浪墙加高0.82km,防洪堤加高5.733km,新建浆砌石固脚草皮护坡防洪堤1.29km,新建M10浆砌石防洪墙0.545km、改造陂坝1座(洪陂水闸)。
2.2建设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计划工期:
8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本项目投资:建安工程费约
2451.55
万元,
设计费
24.57万元。
2.5
招标范围
:项目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不包含征地移民安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6标段划分:合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 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设计企业或水利施工企业)的用 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需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同时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人员要求:
(
1)
施工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
2)拟投入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
3)
拟投入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
)
拟投入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5
)拟投入的专
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 标;同一集团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 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理);
3.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函。
3.5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 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号,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
4
年
3
月
21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
http://jxsggzy.cn/web/)—水利子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3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
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具体操作流程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9-6658017
监督机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9-6650108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办
联系电话
:
0799-6761376
招标代理机构: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579796317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政和支行
2、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玉湖路支行
3、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