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施工标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4-06-2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施工标
  • 项目地址: 南康区唐江镇
  • 规模: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位于南康区唐江镇,治理河段为上犹江,上犹江治理起点为起点为唐龙大桥,与现状现有巡河步道相衔接,终点为上犹江与龙华江汇合口处,涉及河段综合治理总长约15.55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康区唐江镇; 2.2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规模: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位于南康区唐江镇,治理河段为上犹江,上犹江治理起点为起点为唐龙大桥,与现状现有巡河步道相衔接,终点为上犹江与龙华江汇合口处,涉及河段综合治理总长约15.55km ; 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02
  • 开标时间: 2024-12-19

项目详情

赣粤产业合作区 (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不见面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赣粤产业合作区 (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康区唐江镇

2.2工 365 日历天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 规模 :赣粤产业合作区 (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位于南康区唐江镇, 治理河段为上犹江,上犹江治理起点为起点为唐龙大桥,与现状现有巡河步道相衔接,终点为上犹江与龙华江汇合口处,涉及河段综合治理总长约15.55km。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河道清淤疏浚3.96km,新建抛石固脚+干砌石护岸9.00km,新建生态预制块护坡0.34km,新建砼挡墙护岸0.13km,新建仿木栏杆5.43km,新建巡河步道3.07km,新建浆砌石挡墙2380m,雨水沟硬化3585m,植被恢复54830m2等。 招标金额 3752.15 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 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 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 07 01 日止,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7 02 日上午 11 00分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07 02 日上午 11 00分 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7.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 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 4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 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 6本工程必须执行赣市府办发〔2022〕26号、康府办字〔2016〕107号规定实行岗位人员电子子考勤及江西省省水利厅钉钉考勤相关规定。

7.7本工程必须执行康水利建管字【2021】1号文件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规定以及 赣市治欠 发【 2021】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7. 8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9 招标 (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0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赣州市南康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 0797-66128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赣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179730322

监督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话:0797-6612576

2024年 6 3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蓉城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