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澄江镇桥头村下屋改造提升项目
- 项目名称: 泰和县澄江镇桥头村下屋改造提升项目
- 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白改黑长约600米,建筑外立面改造约5000平方米,新建景墙,围墙改造约1800平方米,还包括排水沟、休闲座椅、健身设施等相关配套工程
项目详情
泰和县澄江镇桥头村下屋 改造提升项目
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泰和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复同意,泰和县澄江镇桥头村下屋 改造提升项目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招标 文件 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嘉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澄江镇桥头村下屋改造提升项目
三、工程地点 :泰和县 澄江镇桥头村 四、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白改黑长约 600米,建筑外立面改造约5000平方米,新建景墙,围墙改造约1800平方米,还包括排水沟、休闲座椅、健身设施等相关配套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 。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 1336517.93 元(招标控制价)。 八、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 合格。 十、工期 : 9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2、拟派出的 注册 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 : 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新版贰级电子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得招标公告方式: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公告等资料,并按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在截止开标前到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同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现场签到时建造师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 需将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 (根据我省赣建审批 [2023]106号相关要求,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 及本人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有效身份证 ; “ 三 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电子选取承建单位文件中。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致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十四、开标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除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外,其余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潜 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潜在承建单位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潜在承建单位 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 潜在承建单位 对本次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招标投标网作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六) 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 -潜在承建单位操作手册。 (下载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 202 5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0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泰和分中心 十六、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吉评审办〔 2021〕1号)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336517.93 元,设定下浮系数 0.9 2 , 招标要约价为: 1201996.49 元。 (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为 30000 元)。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 (二)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十七、 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18〕4号)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中标单位(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十八、 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 2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和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 %(中标单位可以提供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 /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 竣工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情况下支付合同价的 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将返还(不计息)。
二十二、 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0 元整 ;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 投标保证金在 1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效缴纳,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保证金查询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4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5 .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6. 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7.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招标单位: 泰和县嘉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 先生 联系电话:139706160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颂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女士 联系电话: 13714577494
2.投诉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96-8638287
招标单位(盖章): 泰和县嘉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12 月 02 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
(招标单位):
根据招标人发出的 工程招标公告,我单位对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守和履行: 1.我单位对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已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并承诺全面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以及要约价的组成内容,承担因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计价风险,保质保量、全面履行要约价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我单位中标,将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以及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在约定的施工期限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等级。 3.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的注册建造师和“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按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 本项目拟派建造师为: ;证书编号: 。 4.我单位以往承建项目不存在未全员购买工伤保险情况。如我单位中标,承诺在相关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为该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承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全面响应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202 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