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南坑镇典型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项目(网)
- 项目名称: 芦溪县南坑镇典型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项目网
- 规模: 本项目拟对芦溪县南坑镇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头进行清源整治及污染风险管控
- 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概况: 项目总投资3493万元,建安工程费2755.46万元,拟定工期720日历天,项目位于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芦溪县南坑镇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头进行清源整治及污染风险管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3
项目详情
芦溪县南坑镇典型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芦溪县南坑镇典型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芦发改投资字〔 2023〕179号 文件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 芦溪县南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 金为上级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3493 万元,建安工程费 2755.46 万元,拟定工期 720日历天, 项目位于萍乡市芦溪县 南坑镇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对芦溪县南坑镇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头进行清源整治及污染风险管控。其中丰鑫煤矿历史遗留固废矿渣约49.40万立方,堆场面积约为6.3公顷:久发煤矿历史遗留固废矿渣约1.78万立方,堆场面积约为8.7公顷;条坡煤矿历史遗留固废矿渣约0.57万立方,堆场面积约为1.51公顷;本项目合计处置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总方量为51.76万立方。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资质:
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主要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和 市政公用工程 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或变更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的单位名称一致;
( 2 ) 技术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 ;
( 3)其 他 人员须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 安全员 均具有有效上岗证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3、财务要求
投标人 2022年—2024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政府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 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串通投标、转包问题。
5、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承揽过一个合同金额 22 00万元以上的矿山修复治理或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或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的施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30 日至 10 月 18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缴退投标保证金,电子不见面形式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内容,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23 日 9时3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投标人须考虑新点系统不稳定提前安排上传投标文件的实际, 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 投诉质疑与异议答复
1、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①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芦溪县南坑镇人民政府 电话:15079994781 ;
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江西世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8179921654;
③行政监督部门: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 电话:0799-7551631
2、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5天内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 有 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招标人:芦溪县南坑镇人民政府 电话: 15079994781
监督机构: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 电话: 0799-75516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世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817992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