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中心工业园晓湖西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 项目名称: 永丰县中心工业园晓湖西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 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工程量为新建DN500污水管道1123m,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40座等
项目详情
永丰县中心工业园晓湖西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 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批准同意, 永丰县中心工业 园晓湖西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现已具备选取承建 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永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二、工程名称: 永丰县中心工业园晓湖西路至污水处理厂污 水管网新建工程
三、工程地点: 永丰县中心工业园
四、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工程量为新建 DN500 污水管道 1123m,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40 座 等。(具体建设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五、资金来源: 县工投集团融资资金 。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 招标控制价 2505705.45 元( 其中暂列金 额 0 元)。
八、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 合格。
十、工期: 3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 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 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 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 时执业资格)。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 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 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站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 。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 在截止开标前到达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签到;未按 时签到的,视同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需将《 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 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拟派注 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的 B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 “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 训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提供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 员专业必须为 市政 专业)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加盖单位公章)、 选取承建单位 保证金转 账凭证 放入电子选取承建单位文件中 (提供的证照为扫描件 )。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除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外,其余现场环节全部 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 “不见面开 标 ”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 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 ,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 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 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 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 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 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 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 ”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选取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 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 信息安全时, 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 责: ①所涉选取项目 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 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 系统; ②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 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 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 漏洞,有潜在的涉密 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 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 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 抗力(地震、 洪水等)原因导致选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 述所列情形, 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 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①系统或网络故 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选取程序,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选 取程序; 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 能排除的,项目暂停 选取程序,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 安市招标投标网作暂 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选取。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 -潜在 承建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 ),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6 年 2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开标 厅(吉州区云 集路与思源路交叉口西北方向)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 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 的通知》(吉评审办〔 2021〕1 号)文件规定的下浮 让利系数乘 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 ×(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 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505705.45 元(其中暂列金 0 元 ), 设定下浮系数 0.92 ,选取承建单位要 约价为 2305249 元(其中暂列金 0 元)。(备注:暂列金额和暂 估价部分不参与 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 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 场采用摇号机摇号。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 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 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 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 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 关证件证书,如查验 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 承建单位候选人。经 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 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 2024〕7 号)规定,潜在承建单位不得有被 “ 信用中国 ”网站 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预选取承建单位(信用信 息作为潜在承建单位资格审查条件,潜在承建单位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 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 书》 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 内有 效)。
十八、 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 2 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 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 %(承 建单位可以提供现金、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 保保 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 /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 本工程按 完成工程总量的 50 %,付至合同 价款的 30%,完成工程总量 100%,付至合同价 款的 80%,工程验 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 97%,质保期 ( 两年)内 无质量问题 后付清所有工程款 (不计利息)。
二十二、 参加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本选取 公告的所有内 容。
二十三、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的金额:大写: 伍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整 );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选取截止日期前 1 个工作日 17: 00 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 时间顺延)。采用银 行转账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的,潜在承建单位的选取承建单位保 证金及电子保函到账时间须在本选取公告规定 的到账时间之前;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拒收,按潜在承建单位自动放弃选取处理。以转账方式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需备注〔永丰县中心工业园晓湖西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新建工程〕(若受字数限制可 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潜在承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 下帐户: 开户银行:潜在承建单位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潜在承建单位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
投标企业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 付保函,并提供须提供电子保函原件 (保函格式样本见附件5)、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加盖开户行公章)、支付电子保函保 费的原 始凭证。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金融服务系 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网查 看。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 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选取截止日期前 1 个工作日 17:00 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 延 ), 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 纳时间不符 ), 视为无效文件。具体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是否足 额有效缴纳,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保 证金查询页面查 询结果为准。
4.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 安全员不得有在 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 现上述现象,按 照各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5. 除不 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项目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 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 单位对选取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7.本工程选取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永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151791965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18970635778
2.投诉受理
潜在承建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潜在承建单位的书面 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项目建设 单位异议回复函后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永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96-2514228
招标单位:永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762009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