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动评审]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公路养护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公开
- 项目名称: 非自动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公路养护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内容
- 范围: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85%的评标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且满足上述条件的所有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B、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5家(≤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项目详情
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公路养护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公路养护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公路养护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
60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0791-885525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中洋大厦12楼1218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979179876
邮
箱:jxfzzb2022@sina.com
监督部门: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九楼
电
话:0791-83986210
邮政编码:
3300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商务和技术得分
总分
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
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
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5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7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
合体协议书复印
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
8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填写了
“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9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10
)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1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限。
(
12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3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9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
0
分
主要人员:
30
分
业
绩:
10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A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
算
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
参
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
价
的计算,但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85%的评标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且满足上述条件的所有
投标
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
B
、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
5家
(≤5家)
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
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
投
标报
价
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
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
错误的应
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
间
保
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三
位小数
|
注明:
1、所有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记不良记录一次,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违规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
2、中标公示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等。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分项
|
分
值
|
各
评
分
因素
细
分项
|
细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
0
分
|
对
招标
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5
分
|
对项目的全面理解
|
2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
1项内容阐述,提出对本项目的全面理解,并提供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合理得1.
7
-2.0分,较合理得1.
4
-1.7分,一般得1.2-1.4分。
|
|
对项目的总体设计
思路
|
3
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
1项内容阐述,设计思路合理得
2.5
-
3.0分
,较合理得
2.1
-
2.5
分,一般得
1.
8
-
2.1
分。
|
|||||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本项目设计特点
|
4
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
2项内容阐述,本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合理得3.
5
-4分,较合理得
3.1
-3.
5
分,一般得
2.4
-3.1
分。
|
|||
|
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
6
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
2项内容阐述,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合理得
5.3
-
6
分,较合理得
4.7
-
5.3
分,一般得
3
.6-
4.7
分。
|
|||||
|
必要的图纸及拟投入最新技术及设备
|
20分
|
必要的图纸及拟投入最新技术及设备
|
20分
|
根据项目计划表,对公路
养护历史调查及
现状基础资料
(交通量数据、公路技术状况、对沿线事故点调查、
老路维修历史及路面结构形式
等资料)
收集齐全、调查分析全面准确、公路路线调查准确(底图为地形图或航拍影像图)、
根据交通量计算
并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且造价估算准确的得
1
4.4
-1
6
分,较全面得
13.1
-1
4.4
分,一般得
12-
13
分;拟投入无人机技术加
1分,投入路线设计正版软件加1分,投入路面结构设计正版软件加1分,投入桥梁上、下部结构计算正版软件加1分,最多加4分。
注:
此加分项需附购买合同及发票
原件
扫描件
。
|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3
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1
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
4项内容阐述,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
0.8
-
1
.0分,较合理得
0
.
7-0.8
分,一般得
0
.
6-0.7分
。
|
|||
|
进度保证措施
|
2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
4项内容阐述,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得1.8-2.0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
|||||
|
设计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2分
|
设计服务人员安排及设施投入
|
1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
5项内容阐述,设计服务人员安排及设施投入合理得
0.8
-
1
.0分,较合理得
0
.
7-0.8
分,一般得
0
.
6-0.7分
。
|
|||
|
设计服务保证措施
|
1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
5项内容阐述,设计服务保证措施合理得
0.8
-
1
.0分,较合理得
0
.
7-0.8
分,一般得
0
.
6-0.7分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分
|
满足附录
4“项目负责人”要求得
7
分。
项目负责人
担任过类似养护工程项目负责人,且
每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咨询工程师,其中一项加
1分,最多加3分
。
评审依据:
①
相关证件: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如有);
②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③
类似养护工程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则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不包括投标人自行说明文件)
。
以上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
|
20
分
|
满足附录
5“各分项负责人”要求得12分。
①
分项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加
1分,最多加5分。
②设计技术人员具有公路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人加1分,最多加2分。
③每增加一个工程造价人员(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交通工程专业)加1分,最多加1分。
评审依据:
①分项负责人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如有);
②
设计技术人员提供
身份证、
职称证书
;
③工程造价人员
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交通部颁发)。
以上人员均提供
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个月(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
1
;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
2
。
其中:
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
1
=
0.7
,
E
2
=
0.5
;投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值,小数点后第四位数值四舍五入。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分。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0
分
|
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
10
分
|
满足附录
2要求的得6分
。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①设计
完成
过单个合同公里数
40公里及以上
普通国
、
省道养护类工程
施工图
勘察设
计
的
项目业绩
,每个业绩
加
0.5
分
,最多加
2分;
②设计
完成
过单个合同公里数
60公里及以上
普通国
、
省道养护类工程
施工图
勘察设
计
的
项目业绩
,每个业绩
加
1
分
,最多加
2分;
③设计
完成
过单个合同公里数
80公里及以上
普通国
、
省道养护类工程
施工图
勘察设
计
的
项目业绩
,每个业绩
加
2
分
,最多加
4分。
以上
①②③业绩加分可随意组合,本项
最多加
4分。
评审依据:
提供合同
(
须体现公里数)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图批复
文件原件
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
|
履约信誉
|
10
分
|
信誉基本
情况
|
1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信誉要求得基本
6
分;
1、五年内(201
9
-202
3
),在
江西省交通
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中
5
次获得
A级及以上
,且有
2次及以上AA级的
,加
4
分。
2、五年内(201
9
-202
3
),在
江西省交通
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中
5
次获得
A级及以上
,且有
1次AA级的
,加
3
分。
3
、五年内(
201
9
-202
3
),在
江西省交通
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中
5
次获得
A级的,加
2
分。
4
、五年内
(
201
9
-202
3
)
,在
江西省交通
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中
不低于
B级的,
加
1
分。
评审依据:
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加分。
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赣交规字〔
2023〕13号
),未列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