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丰县乌江防洪工程二期勘测设计
- 项目地址: 永丰县境内
- 规模: 永丰县乌江防洪工程整治乌江河道30.3km,其中河道护岸总长21.185km,加固完善防洪堤4条,堤防总长15.24km
- 范围: 1.1招标单位:永丰县水利局 1.2项目名称: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丰县乌江防洪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1.3建设地点:永丰县境内 1.4建设内容: ;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编制可研报告过程中应实施的测绘费、专家评审费、“两书一案”绩效评估费等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现场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20
- 开标时间: 2024-06-12
项目详情
本次招标项目
江西省主要
支流治理永丰县乌江防洪工程
(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人为
永丰县水利局
,
建设资金已
落实
;本项目
勘测
设
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单位:永丰县水利局
1.2 项目名称:江西省主要
支流治理永丰县乌江防洪工程
(二期)勘察设计
1.3 建设地点:永丰县
境内
1.4 建设内容:详见招标范围。
1.5
工程总投资
约
1.65亿元
(
工程勘测费、工程设计费控制总费率
为
3.255% ,最
终勘测、设计费为总费率乘以政府批复的建安工程费)。
1.6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周期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编制可研报告过程中应实施的测绘费、专家评审费、
“两书一案”绩效评估费等费用)
、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现场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
1个标段。
服务周期: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
7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提交可研报告(送审稿),可研报告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施工图满足业主要求和项目进度要求
。
1.7
招标工程规模:
永丰县乌江防洪工程整治乌江河道
30.3km,其中河道护岸总长21.185km,加固完善防洪堤4条,堤防总长15.24km。新建和拆除重建穿堤自排涵闸3座。新建下河下堤踏步43座。配套水尺、里程碑、宣传牌等管理设施
。
1.8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现行勘测设计规范要求。
1.9
防洪标准
:
永丰县
乌江
防洪工程
等别
为
Ⅳ等
,设计洪水标准为
10年一遇
,
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级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两家联合且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3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下同):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
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
拟派的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要求为
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
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
投标人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截图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
标活动。
(
6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最多两家联合且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牵头人接收甲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并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牵头方再向成员方支付各类应付款项;投标格式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单位签字或盖章外,其余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或签字,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所有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只需填写牵头单位的名称,视作符合要求。
3.
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
“ 已完成登记 ”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
20
日
08
时
3
0分。
6.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
20
日
0
8
时
3
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6.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 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8.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
8.4 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丰县水利局
地址:
永丰县恩江镇佐龙大道
联系人
:周股长
联系电话:
0796-252397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好委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
1177
号绿地会展大厦
1513
室
联
系
人:
罗维
联系电
话:
15180447363
监督单位:
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6-25
16265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