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网)
- 项目名称: 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网
- 项目地址: 吉安市中心城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吉安市中心城区 ; 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工程等级为Ⅲ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施工期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0
项目详情
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 2025 〕 59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公告已由 吉 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案,招标人为 吉安城控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 吉安市中心城区 。
2.3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为 66698101.44 元。
2.5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025年 10 月 31 日至 2026年 10 月 31 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工程等级为 Ⅲ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施工期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螺湖桥上游侧增设1套水位、流量监测计;新建进口拦泥坎,新建进口连通庐陵湖与放生池箱涵长105m,疏挖放生池长150m,开挖排水明渠长989.3m,改扩建螺子山北路箱涵长40m,改扩建连通坑塘箱涵长10m,疏挖坑塘下游排水渠长435.7m,新建穿庐陵堤(沿江路)涵闸长90m,新建出口排水渠长87m;新建钢坝闸1座,新建景观人行桥1座;新建生态自流管1根长923m;污水管迁建长242m(顶管);拆除现有磨盘水出口箱涵(庐陵堤桩号K2+210)并回填。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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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 以上资质 , 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 省级或省级以上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 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 和水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 必须 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 2022〕5号规定, 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 省级或省级以上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 目的 注册建造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不得 同时兼任其他 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 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 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 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批准。对 投标人拟投入 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是否同时兼任 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 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 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 7) 拟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职 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五险一金”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五险一金”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五险一金”原件扫描件), 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人员 的 退休证和劳动合同 原件 扫描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 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18】5 号)文件执行。
( 8 ) 根据 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 (吉市管办字 [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 开标截止时间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 “信 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 “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 报告 ”→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 落实 “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治欠办发【 2022】6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 “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规 定提交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 传原件的扫描件);因欠薪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 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 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 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 , 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 人,请于 2025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5年 10 月 20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 电话: 0512-5818850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20 日 0 8 时 30 分, 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5开标厅 。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2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 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 3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 【 2018】
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7. 4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业 绩: 近 10年(201 5 年 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60%且与招标项 目 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土石坝、堤防、灌渠 类业绩 ,验收资料符合水 利行业验收标准 SL223-2008要求,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 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 关规定。拟投入的业绩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 信息,否则无效。
7.5 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证书、业绩、“五险一金”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经查实确认,将依法进行处罚。
7. 6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 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 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 中标单位的 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要求按《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 知》(赣水建管字 [2020]19号)文件执行。
7. 7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 (除入围建造师现场答辩外,其余现场环节均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 远程异地评标, 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 授权委托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 授权 委 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 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 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企业自行承担。 授权 委 托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 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6 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 态,随时通过 “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并在 “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 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 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 并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 “互动交流 ”(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8 为确保本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试点项目。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通知中的注意事项,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陈述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9 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 问网站或无 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 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 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 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 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 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 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
8.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安城控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康 先生
电 话: 1368796718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聚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女士
电 话: 0796-8286000/15170806985
监督单位: 吉安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6- 8939959
邮箱: jxjh8888 @163.com
2025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