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麟潭乡乡村振兴暨自行车户外运动项目(网)
- 项目名称: 崇义县麟潭乡乡村振兴暨自行车户外运动项目网
- 项目地址: :崇义县麟潭乡两杰村
- 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4310.34㎡,建筑面积约2003.3㎡,其中游客中心面积约1263.5㎡、岗亭和厕所面积约41.4㎡,民房改造约698.4
- 范围: 2.1项目名称:崇义县麟潭乡乡村振兴暨自行车户外运动项目 2.2建设地点为:崇义县麟潭乡两杰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4310.34㎡,建筑面积约2003.3㎡,其中游客中心面积约1263.5㎡、岗亭和厕所面积约41.4㎡,民房改造约698.4 ; 本项目拟采用EPC+O的方式进行运作,建设单位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给予总承包单位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2
项目详情
崇义县麟潭乡乡村振兴暨自行车户外运动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崇招建字〔2025〕28号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义县麟潭乡乡村振兴暨自行车户外运动项目 已由 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以 2508-360725-04-05-87058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以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为:崇义县麟潭乡两杰村
2.3建设规模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24310.34 ㎡,建筑面积约2003.3 ㎡,其中游客中心面积约1263.5 ㎡、岗亭和厕所面积约41.4 ㎡,民房改造约698.4 ㎡。室外自行车活动场地面积约22307.04 ㎡。稻田轨道自行车约663.2m 。项目总投资约1659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992714.15元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 EPC+O 的方式进行运作,建设单位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给予总承包单位。运营期满移交问题:在本项目约定的运营期届满后,中标方应保证资产完好,并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价款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⑴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深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⑵ 施工 部分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备案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⑶ 采购部分: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保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
⑷运营部分:发包人负责项目出资及产权所有,项目建设完成交由中标单位(或联合体中的运营单位)运营,项目运营期为 5 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算。
2.5 质量标准要求:
⑴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
⑵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⑶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⑷运营服务标准:服务良好,安全管理规范,自负盈亏直至运营期满。
2.6 建设 工期要求: 总工期 5个月(含设计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 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 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 取得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具备下列资质:
⑴ 设计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⑵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以上 资质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 3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 1 家、运营单位 1 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 施工 企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 任;
② 联合体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 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均需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④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项目组织结构要求:
① 施工 项目经理 ( 项目总 负责人): 须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 须 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③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④运营负责人:为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前近 6 个月(不含开标本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⑤施工“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市政工程专业)、质检(量)员(市政工程专业)、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⑥设计团队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等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设计人员必须满足以上 3 类专业,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专业类别。每类专业至少安排 1 人,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人员数量或相关专业 。
⑦ 以上 拟派 人 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 均 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 并 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指开标前近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运营负责人按要求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
3.3 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当在投标截止前 应按 《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2021〕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 记 ”栏目中可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及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4 省外来赣施工单位 应当在投标截止前 应按《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 2020〕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应在“江西 住建云平台 ”中可以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施工单位及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 位)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5)企业近3个月内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在我市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7)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我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
(8)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
(9)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10)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1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标后管理:本项目实行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机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业绩、限制投标、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中标人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核实,经核实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六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0 月 22 日 11 时 30 分 ; 地点: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
6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3 投标人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 不设置 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上发布。
八 、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8.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 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3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发布。
8.4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崇义县招标办举报电话:0797-3818089 。
8.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塔下集散中心 3 楼
联系人:温增竞 联系 电话: 1376777552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晟品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凤凰村社门前组 006号
联系人:周利成 联系 电话: 18970733330
招投标监督单位: 崇义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监 督 电 话: 0797-381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