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丰城市筱塘含白塔联圩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丰城市筱塘乡
- 规模: 本次招标金额约2500万元; 2.4招标范围:丰城市筱塘(含白塔)联圩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 范围: 2.1建设地点:丰城市筱塘乡、张巷镇、白土镇; 2.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3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2500万元; 2.4招标范围:丰城市筱塘(含白塔)联圩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9
- 开标时间: 2024-03-1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城市筱塘(含白塔)联圩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丰城市管理站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城市筱塘乡、张巷镇、白土镇;
2.2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3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2500万元;
2.4 招标范
围:丰城市筱塘(含白塔)联圩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
7
)
拟投入本项目的
“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三大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三大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
8
)
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
“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和
生育保险
及
住房公积金
,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项招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文件中评分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人,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
02
4
年
3
月
18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
http://jxsggzy.cn/web/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为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
补充材料。
7.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的通知》(丰府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其他事宜按丰府办发[2017]11号、丰府办发[2017]16号执行。
7.
3本
项目为
(不见面开标项目), 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7.
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
、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
5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7.
6
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
7.
7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
.
8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
“施工安全
生产专项工程
”进行分解列表(分解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并上传附至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7.9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795-6609382)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丰城市管理站
地
址:丰城市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0795-66091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新城区福泽沁园
17栋32号商铺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
18870516874
监
督
机
构:丰城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95-6609382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
2、户名: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