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西污水厂扩容及雨污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余市发布时间:2025-04-2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新余市城西污水厂扩容及雨污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新余市经开区
  • 范围: 1、工程名称:新余市城西污水厂扩容及雨污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具体
  • 概况: 1.新余市城西污水厂扩容工程:新增一座改良AA0生物池,两座二沉池,两座污泥浓缩池一座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配水排泥井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等构筑物扩建设备及厂内配套基础设施;2.袁河公园提升泵站至城西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污水压力管总长度约4100米,管材为球墨铸铁管,破除修复路面约4500平方米,人行道修复约4000平方米等其他基础设施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新余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工程名称 新余市城西污水厂扩容及雨污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工程地址 新余市经开区
建筑面积 3645.05㎡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同时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最终概算批复限额设计。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223431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刘友荣 注册编号 CS20104200089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级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23657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熊建英 注册编号 CS20103100222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26286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杨睿 注册编号 CS101200230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5
通过资审的家数 5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6.00 20.00 76.00 89.00 19.00 70.00 79.00 15.00 64.00
评委2 70.50 20.00 50.50 65.00 19.00 46.00 57.00 15.00 42.00
评委3 82.50 20.00 62.50 73.50 19.00 54.50 63.50 15.00 48.50
评委4 87.00 20.00 67.00 88.00 19.00 69.00 63.50 15.00 48.50
评委5 65.50 20.00 45.50 64.50 19.00 45.50 45.00 15.00 30.00
评标得分 79.85 74.01 59.33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4月27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新余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 13707900158
招标人地址 新余市渝水区青年路城管大楼302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江咨投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07900139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仰天岗东大道398号春江花月36栋2701
监督机构
名称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90-6442606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