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5-04-2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泰和县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 范围: 供水入户管道181824m、安装路灯6812盏、危桥改造2座、道路改建14.2km、生态停车场55200㎡、充电桩276个、垃圾中转点91处、、广告位7500㎡、入户便道186.7km。对该项目进行方案性规划、概念性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概况: 对泰和县23个乡镇场圩镇和特色点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入户管道181824m、安装路灯6812盏、危桥改造2座、道路改建14.2km、生态停车场55200㎡、充电桩276个、垃圾中转点91处、、广告位7500㎡、入户便道186.7km。对该项目进行方案性规划、概念性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泰和县 农业农村局
工程名称 泰和县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工程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境内
建筑面积 5880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对泰和县23个乡镇场圩镇和特色点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入户管道 181824m、安装路灯 6812 盏、危桥改造2座、道路改建 14.2km、生态停车场 55200㎡、充电桩276个、垃圾中转点 91 处、广告位 7500㎡、入户便道186.7km。对该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控制价 2130000.00元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787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杨韶馨 注册编号 20144402106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业绩1安福县崇德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业绩2上饶市广丰区鱼丘安置区二期设计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0852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杨琳 注册编号 20132101223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业绩1《经开区中关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2中德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三标段1#地)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贝天丰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乙级
投标报价 20576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杨非 注册编号 20235200533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业绩1南城县工业园区盘活存量资产项目不动产权0009639号工程EPC总承包;业绩2礼县红河镇小高村乡村振兴农文旅示范点技术设施建设项目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6
通过资审的家数 6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贝天丰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6 19 77 93.5 15.5 78 75.5 14.5 61
评委2 87 19 68 78.5 15.5 63 73.0 14.5 58.5
评委3 81 19 62 72.5 15.5 57 73.0 14.5 58.5
评委4 87 19 68 76.5 15.5 61 73.5 14.5 59
评委5 81 19 62 72.5 15.5 57 71.0 14.5 56.5
评标得分 85 75.83 73.17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2月11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泰和县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13979654579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279636286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发展路18号恒泰花园二期安置小区10#楼3楼308
监督机构
名称 泰和县发改委、泰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15374284612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