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铁东站片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五期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昌市发布时间:2025-12-16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昌高铁东站片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五期项目初步设计
  • 概况: 南昌高铁东站片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五期项目共包含10条道路,其中2条为次干路,8条为支路,总长约7.4km。2条次干路分别为珠海路和香港路,8条支路分别为花溪路、国展南路、江门路、晨光路、谢埠路、春明路、东晨路和东旭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强弱电管道、燃气管道预埋工程等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南昌高铁东站片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五期项目初步设计
工程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区
建筑面积 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南昌高铁东站片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五期项目共包含 10 条道路,其中 2 条为次干路,8 条为支路,总长约 7.4km。2 条次干路分别为珠海路和香港路,8 条支路分别为花溪路、国展南路、江门路、晨光路、谢埠路、春明路、东晨路和东旭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强弱电工程(含外接电),以及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设计方案等相关附属工程的设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说明文本及设计图纸;负责申报审批过程中的协调、文本修改工作,协助招标人申报批复等相关服务。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
投标报价 1829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黄东初 注册编号 /
等级 市政道路(桥梁)正高级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分宜县钤东新城电商路等 4 条新建道路及老城区钤山路、钤阳西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桥梁工程·桥梁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1728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张鹏展 注册编号 /
等级 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中医药国际生态科技城一期项目万福大道(天岭路—耸高路)、白马路(赣新大道—耸高路)、胡垄路(环湖南路—白马路)工程设计;投标人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
投标报价 18666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陆剑卿 注册编号 /
等级 市政道路(桥梁)正高级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南昌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明月山大道至三清山大道段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16
通过资审的家数 1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2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71.50 20.00 51.50 76.50 17.00 59.50 73.00 17.00 56.00
评委2 92.00 20.00 72.00 93.50 17.00 76.50 93.00 17.00 76.00
评委3 89.00 20.00 69.00 82.50 17.00 65.50 81.00 17.00 64.00
评委4 93.00 20.00 73.00 91.00 17.00 74.00 89.00 17.00 72.00
评委5 80.00 20.00 60.00 73.00 17.00 56.00 77.00 17.00 60.00
评标得分 87.0 83.33 82.33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12月18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576995526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中昌新智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8536621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苑大厦二区A座3楼
监督机构
名称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91-83838053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