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芳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九江市发布时间:2025-01-20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彭泽县芳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境内
  • 范围: 1.1招标单位:彭泽县水利局 1.2项目名称:彭泽县芳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1.3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境内 1.4招标控制费用:施工审计后按建安费的3%计取 ; 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项目详情

彭泽县芳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 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彭泽县芳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02 5 01 16 09:30时在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计 4 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江西省丰城市洪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2

江西修江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4

新余市锦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江西修江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折扣率

2.89%

承诺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伍育浩

排序人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87%

承诺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徐立清

排序人

新余市锦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9 0 %

承诺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孙振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2 5 01 20 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 彭泽县水利局

联系人: 先生 139702619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374326188

监管机构: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0356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