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太泊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九江市发布时间:2025-01-20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彭泽县太泊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规模: 本工程是一个以2座小(1)型水库、6座小(2)型水库为骨干水源,115座山塘、25座提灌站和38座水堰坝为补充水源的中型灌区。工程采用管道、渠道输水至田间渠道灌溉农田,强化节水措施,合理调配灌溉水资源,解决彭泽县3个乡镇共5.04万亩耕地灌溉期干旱缺水问题,确保正常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在2035年前灌区设计农业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5%。灌区内设有10个灌溉片区,现状灌溉面积3.97万亩,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04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7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
  • 范围: 2.1项目概况:(1)山塘整治21座,新建或重建提灌站16座,重建堰坝1座,小型水库取水口改造7座 ; 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项目详情

彭泽县太泊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彭泽县太泊湖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02 5 01 17 09:30时在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计 4 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通过

2

九江市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

通过

3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4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

通过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投标

2.97%

承诺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樊仕宝

排序人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

2.98 %

承诺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李雅静

排序人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

2.98 %

承诺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赵勇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2 5 01 20 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 彭泽县水利局

联系人: 先生 139702619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374326188

监管机构: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0356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