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麟潭乡乡村振兴暨自行车户外运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5-10-29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崇义县麟潭乡乡村振兴暨自行车户外运动项目
  • 范围: 自行车骑行营地提升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 概况: 项目占地总面积约26590.8㎡,39.89亩。其中:自行车骑行营地占地面积约21719.4㎡,32.58亩;停车场面积约3691.4㎡,5.54亩;轨道自行车占地面积约1180㎡,1.77亩。主要建设内容:自行车骑行营地提升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崇义县麟潭乡乡村振兴暨自行车户外运动项目
工程地址 崇义县麟潭乡两杰村
建筑面积 2003.3㎡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 EPC+O 的方式进行运作,建设单位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给予总承包单位。运营期满移交问题:在本项目约定的运营期届满后,中标方应保证资产完好,并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价款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⑴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深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⑵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备案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⑶采购部分: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保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⑷运营部分:发包人负责项目出资及产权所有,项目建设完成交由中标单位(或联合体中的运营单位)运营,项目运营期为 5 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算。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崇义县齐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汇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13808341.02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周亲萌 注册编号 36202112034849
等级 高级
申报的业绩 1、联合体单位:江西中汇设计有限公司、赣州花园里生态农场有限公司;2、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乙级;3、项目负责人:黄斌、证号:赣2362019201902604;施工技术负责人:张文建、证号:36202413128998 ;设计负责人:周亲萌、证号:36202112034849;运营负责人:连虹;4、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 胡源强、证号:0362310400125000034;质量员:叶金玲、证号:0362410900084000045;专职安全员:赖家萍、证号:赣建安C3(2023)0018580;材料员:赵玉婷 、证号:0362311100125000033;5、设计团队人员:赵坤、证号:20194101101;江雄斌、证号:S204500980;钟诚、证号:CS175100622;王凤艳、证号:DG243600337;顾旭建、证号:2017141ZA;阳攀城 、证号:99119368。5、企业业绩: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整体搬迁项目二期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注册编号
等级
申报的业绩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注册编号
等级
申报的业绩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崇义县齐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汇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8.00 50.00 48.00
评委2 82.00 50.00 32.00
评委3 96.00 50.00 46.00
评委4 93.00 50.00 43.00
评委5 94.00 50.00 44.00
评委6 96.00 50.00 46.00
评委7 89.00 50.00 39.00
评标得分 93.6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11月03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767775527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晟品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97073333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凤凰村社门前组006号
监督机构
名称 崇义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 0797-3812175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