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病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重发公告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省发布时间:2025-07-14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病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重发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工程名称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病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
工程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 1号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医疗中心大楼部分病房提升改造。包括医疗中心大楼二层、四至十八层、二十六层病房修缮,现有消防平面不做改动,消防设施仅作保护性拆除及安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将现有四人间病房改为三人间、三人间病房改为两人间、部分两人间病房改为单人间。提升后单人间病房 173 间,两人间:病房 353 间,三人间病房 40 间,25 床 ICU 病房 1 间,11 床 ICU病房 1 间及 33 床血透室 1 间,核减开放床位数 602 床,开放床位数由 1670 床减为 1068 床。2.病房层(不含楼电梯间)的内装修更新、卫生洁具更换、无障碍设施完善、照明设施更换、空调末端更换、给水系统改造和屋面防水翻新。3.升级综合网络布线系统。4.增设物联网基础设施、病房智能交互终端。5.更换 4 台电梯、更换 10 套真空泵和 4 套空压机、更换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和更换 2 台热水水箱。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投标报价 982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胡岚 注册编号 20123600339
等级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南昌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 2.南昌市新建区望悦湖片区周边学校建设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118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陈炜 注册编号 20193600490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赣江新区校区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 2.赣州起元职业学院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02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万文博 注册编号 20152101349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南昌航空科创城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航空一中设计项目;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6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2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9.00 20.00 79.00 93.00 17.00 76.00 87.00 16.00 71.00
评委2 96.00 20.00 76.00 93.00 17.00 76.00 92.00 16.00 76.00
评委3 98.00 20.00 78.00 93.50 17.00 76.50 87.50 16.00 71.50
评委4 73.30 20.00 53.30 79.00 17.00 62.00 81.30 16.00 65.30
评委5 75.90 20.00 55.90 72.90 17.00 55.90 71.90 16.00 55.90
评标得分 90.63 87.51 84.59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7月17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电话 0791-86292821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507093539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348号10楼
监督机构
名称 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91-86251331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