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锦江流域(野鸡水)水污染防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宜春市发布时间:2025-10-24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上高县锦江流域野鸡水水污染防治项目

项目详情

一、 上高县锦江流域(野鸡水)水污染防治项目 2025年 10 22 日上午 9时 3 0分在 上高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排序人

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承诺工期

180日历天

投标报价

16471567.43元

综合总得分

48.86分

项目负责人

张大健

证号

1432013201514007

技术负责人

彭维强

证号

20220043SZB000052444

专职安全员

付加澄

证号

湘建安 C3(2022)0014183

第二排序人

福建新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承诺工期

180日历天

投标报价

16570000.59

综合总得分

35.05分

项目负责人

马建阳

证号

2352008201362809

技术负责人

江荣龙

证号

G909-02339

专职安全员

伍志雄

证号

闽建安 C3(2014)7015233

第三排序人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承诺工期

180日历天

投标报价

16826648.96

综合总得分

31.72分

项目负责人

徐超

证号

1512020202103472

技术负责人

吕武先

证号

00259943

专职安全员

武景泉

证号

川建安 C3(2021)1034037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日期为: 2025年 10 2 4 日,公示结束日期为: 2025年 10 29 17:00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称:上高县敖山镇人民政府

址:上高县敖山镇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182705777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柏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卢洲北路宜和园小区 732号

项目联系人:漆女士 电话: 15970558791

  1. 监督部门

    名称: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

    址:宜春市上高县正通路与锦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戴英俊 电话: 18720644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