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东城区皖赣线以西昌江以东片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景德镇市发布时间:2025-05-09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东城区皖赣线以西昌江以东片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 概况: 包括对皖赣线以西、昌江以东、昌江大道以南、戴家弄路以北约5.0平方公里范围内排水管网及设施进行建设及改造。对约50km已建排水管道进行清淤、检测,新建DN300-1000排水管道约50-60km,对约5km损坏排水管道进行非开挖修复,于韦陀桥排涝站前和广场南路分别新建3000X2000雨水箱涵和DN2500-3000雨水涵管排涝主通道,对5.3km沟渠进行清淤疏浚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景德镇市东城区皖赣线以西昌江以东片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景德镇市东城区皖赣线以西昌江以东片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 景德镇市行政辖区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景德镇市东城区皖赣线以西昌江以东片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应设计文件,并负责通过各部门审批及图审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 275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王长祥 注册编号 CS20113600070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景德镇市凌富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工程PPP项目勘察设计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 28168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陈俊 注册编号 CS20143600167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临川区水生态环境(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EPC);2、临川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
投标报价 2822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王震 注册编号 CS20193600255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2020年南昌市建成区新建城镇污水管网及现状合流制市政管网雨污 改造计划--青云谱区第三批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工程 ; 2、青云谱区城市水环境治理(雨污分流制区域)工程项目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1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80.50 18.50 62.00 68.00 15.00 53.00 66.00 17.00 49.00
评委2 74.50 18.50 56.00 64.00 15.00 49.00 59.00 17.00 42.00
评委3 89.50 18.50 71.00 83.00 15.00 68.00 81.00 17.00 64.00
评委4 82.50 18.50 64.00 65.00 15.00 50.00 61.00 17.00 44.00
评委5 74.50 18.50 56.00 62.00 15.00 47.00 61.00 17.00 44.00
评标得分 79.17 65.66 62.66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5月12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景德镇市东城区皖赣线以西昌江以东片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系电话 13707988298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天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07983025
代理机构地址 昌南大道2号(城市名都804-805室)
监督机构
名称 景德镇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98-8518908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