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同桥灌区新建项目监理招标

宜春市发布时间:2024-05-0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宜丰县同桥灌区新建项目监理
  • 范围: 2.1项目地址:宜丰县同安乡、花桥乡 2.2招标金额:120.64万元 2.3工期要求:约234天,2024年5月10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竣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项目详情

宜丰县同桥灌区新建项目监理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宜丰县同桥灌区新建项目监理招标于 2024 05 07 09 30 在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 6 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有效的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1

广东南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新疆智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江西修江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4

山东硕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山东省淮海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进入资格评审名单: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或废标原因

1

广东南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2

新疆智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3

江西修江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4

山东硕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5

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6

山东省淮海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不通过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广东南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135180.00

承诺工期:

235

总监理工程师:

黄宗宇

注册证号:

A0002009368060 2210018982

第二排序人:

新疆智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134880.00

承诺工期:

235

总监理工程师:

孙剑

注册证号:

2210015961

第三排序人:

江西修江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135360.00

承诺工期:

235

总监理工程师:

李海洪

注册证号:

A0002020698079 2210002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 天(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 2024 05 08 日,公示结束时间: 2024 05 13 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11 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电话:江西省宜丰县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0795-2756207

招标人:宜丰县同桥灌区新建项目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丰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05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