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检测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5-04-2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检测
  • 项目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内住宅小区、公办学校、区属机关单位等进行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等内容进行检测
  • 范围: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检测招标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及采用CCTV、QV等仪器对施工区域内的雨污水管网进行管道内窥检查(应充分考虑管道直径过小或管道内水量过大时如何检测的问题)等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检测工作内容 ; 新资质标准: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②旧资质标准: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旧资质还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CMA)证书
  • 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检测招标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检测招标
工程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236592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龚强 注册编号 S183601067
等级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1.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2.项目负责人“肖三保”岗位证书编号:JXJC3619461。3.本项目以折扣率方式招标,评审方法为合理低价法。本项目检测费约为265万元,中标单位的中标折扣率为89.28%,中标检测费约为2365920元。4.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注册编号
等级
申报的业绩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注册编号
等级
申报的业绩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17
通过资审的家数 8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9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0.00 0.00 0.00
评委2 0.00 0.00 0.00
评委3 0.00 0.00 0.00
评委4 0.00 0.00 0.00
评委5 0.00 0.00 0.00
评标得分 0.0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4月25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7-8682275
招标人地址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内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中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350445012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南侧、华坚北路西侧恒科产业园20#标准厂房11层5A#
监督机构
名称 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7-8682275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