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盘谷镇新农业基础设施一期施工招标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5-01-26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吉水县盘谷镇新农业基础设施一期施工
  • 概况: 1、招标单位:吉水县盘谷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吉水县盘谷镇新农业基础设施一期施工招标 3、工程地点:吉水县盘谷镇 4、工程总造价:10884384.46元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及地方专项债 6、计划工期:2025年3月8日到2026年3月7日 7、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二、标段划分: 吉水县盘谷镇新农业基础设施一期共设1个施工标段

项目详情

吉水县盘谷镇新农业基础设施一期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吉水县盘谷镇新农业基础设施一期施工招标 202 5 1 23 9 30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公开招投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 1602 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签到、递交文件、解密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如下: 具体投标单位清单详见附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如下.rar

资格审查单位详细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资审审查结果

1

四川宇洲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冉启明

通过

2

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

李向华

通过

3

四川兆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胡莉

通过

4

江西国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易煦欢

通过

5

江西思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阳

通过

6

江西省双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肖凌涛

通过

7

江西中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会佳

通过

8

福建江恒建设有限公司

苏军军

通过

9

宇轩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陈美英

通过

10

四川中耀联胜建设有限公司

周长林

通过 (拟投入人员社保缴费至 2024年11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

湖北立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玉和

通过

12

新疆金润新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曹倩

通过 (未上传 C类安全员证)

13

江西信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夏云雾

通过

14

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黄晏军

通过

15

安徽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吴锋

通过

16

黄山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程鹏飞

通过

17

江西省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罗小勇

通过

18

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伟

通过

19

四川圣玖展业建设有限公司

徐婷

通过 (拟投入人员社保缴费至 2024年11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

宁波东元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陈静

通过

21

广东百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开深

通过

22

安徽坤耀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朱守亮

通过

23

辽宁利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鹏

通过

24

江西森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锐

通过

25

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罗兰

通过

26

欧瑞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杨权

通过

27

四川熙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袁凤

通过

28

四川晨曦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韩晓玲

不通过(拟投入人员社保缴费至 2024年11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9

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元洪

不通过(未上传技术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

30

江西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郭冬梅

通过

中标排序情况如下:

第一排序人

四川宇洲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10309688元

承诺工期

366日历天

建造师

冉启明

注册证号

2512016201703746

技术负责人

龙志光

注册证号

GX12020000788

专责安全员

冯芹

注册证号

川水安 C20230001476

第二排序人

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309617.27元

承诺工期

366日历天

建造师

李向华

注册证号

243002513213

技术负责人

杨清莲

注册证号

B08171070000000791

专责安全员

毛艳容

注册证号

湘水安 C20150000080

第三排序人

四川兆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309369.66 元

承诺工期

366日历天

建造师

胡莉

注册证号

2512017201807070

技术负责人

杨玉

注册证号

20161944

专责安全员

潘云花

注册证号

川水安 C20220000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日为 202 5 1 23 日至 202 5 1 27 日。 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标监督单位:吉水县农业农村局 13979615910

招标人:吉水县盘谷镇人民政府

电话:杨先生 18827786373

吉水县盘谷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