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华书城装修项目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5-12-24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赣州新华书城装修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区F21地块赣州市三馆一书城
  • 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赣州新华书城装修设计改造项目,书城共计三层,包括B1F,1F,2F。装修设计面积室内约9060.76平方米、室外入口外立面改造方案及景观提升约400平方米
  • 概况: 原公告的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5)第3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新华书城装修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4日延长至:2025年11月25日;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30变更为:2025年12月18日9:30;3、开标会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30变更为:2025年12月18日9:30;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30变更为:2025年12月18日9:30;5、其余内容不变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
工程名称 赣州新华书城装修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工程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区F21地块赣州市三馆一书城
建筑面积 9060.76㎡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赣州新华书城装修设计改造项目,书城共计三层,包括B1F,1F,2F。装修设计面积室内约9060.76平方米、室外入口外立面改造方案及景观提升约40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120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徐志荣 注册编号 20113600311
等级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1685482.5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杨静 注册编号 20211301495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1598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车艳娜 注册编号 20214201503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10
通过资审的家数 10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75.50 16.00 59.50 62.50 16.00 46.50 69.00 19.00 50.00
评委2 66.00 16.00 50.00 64.00 16.00 48.00 69.00 19.00 50.00
评委3 63.00 16.00 47.00 71.00 16.00 55.00 44.00 19.00 25.00
评委4 79.00 16.00 63.00 81.00 16.00 65.00 86.00 19.00 67.00
评委5 80.00 16.00 64.00 80.00 16.00 64.00 60.50 19.00 41.50
评标得分 72.7 71.7 65.7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12月26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 联系电话 13607076349
招标人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江新区三馆一书城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70993325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98号5A层
监督机构
名称 赣州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 0797-8202606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