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10号学生公寓项目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昌市发布时间:2024-06-21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10号学生公寓项目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双港东大街1180号江西理工大学西南侧
  • 规模: 拆除校区内实习工厂建筑面积2384.96㎡,拆除大礼堂562.64㎡,拆除4#学生宿舍4291.36㎡,拆除老发电间113.95㎡;新建10-1号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11111.5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072.00㎡,不计容建筑面积2039.58㎡(包括架空层和地下设备房);新建10-2号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4459.6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135.68㎡,不计容建筑面积324.00㎡(包括架空层);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和道路工程
  • 范围: 2.1工程名称: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10号学生公寓项目设计项目项目 2.2招标单位: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 ; 设计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机电(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专业、室外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基坑支护,必须符合消防、车行、人行、管线、无障碍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江西理工大学
工程名称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10号学生公寓项目设计项目
工程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双港东大街1180号江西理工大学西南侧
建筑面积 15571.2㎡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机电(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专业、室外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基坑支护,必须符合消防、车行、人行、管线、无障碍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对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支持,对设计结果负责,并能顺利通过审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招标控制价 1590900.00元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5909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徐伟勇 注册编号 20151104888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上海光翼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5909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朱恒 注册编号 20213104327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
投标报价 15909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许钦 注册编号 20193600471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3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光翼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1 0 1 0 0 0 0 0 0
评委2 1 0 1 0 0 0 0 0 0
评委3 0 0 0 1 0 1 0 0 0
评委4 1 0 1 0 0 0 0 0 0
评委5 0 0 0 1 0 1 0 0 0
评委6 0 0 1 1 0 0
评委7 1 0 1 0 0 0 0 0 0
评标得分 5 2 0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06月25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江西理工大学 联系电话 0791-83858352
招标人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5230668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公共配套中心3#商业楼店面112、113室
监督机构
名称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住建局 联系电话 0791-88115765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