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项目污水管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余市发布时间:2025-10-23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项目污水管改造工程
  • 规模: 该项目为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项目污水管改造工程,污水千管路线总长约3.8千米,管径为DN1500
  • 概况: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为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项目污水管改造工程,污水千管路线总长约3.8千米,管径为DN1500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新余聚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项目污水管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 新余高新区
建筑面积 0.0 ㎡ 结构/层数 砖混/0
工程类别 其他
招标范围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工期 365 天 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荣杰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投标报价 47612070.86 元
建造师 姓名 张海飞 注册编号 赣1362020202101148
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资格条件未设置
业绩查询网址 /
造价师 姓名 / 注册编号 /
注册等级和专业 / 注册单位 /
投标中使用的业绩和奖项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投标报价 47761638.73元
建造师姓名 林文博 注册编号 粤1442022202302751
建造师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资格条件未设置
业绩查询网址 /
造价师 姓名 / 注册编号 /
注册等级和专业 / 注册单位 /
投标中使用的业绩和奖项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投标报价 47034349.07元
建造师姓名 万骏 注册编号 冀1132020202103425
建造师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资格条件未设置
业绩查询网址 /
造价师 姓名 / 注册编号 /
注册等级和专业 / 注册单位 /
投标中使用的业绩和奖项 /
拟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荣杰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8.72 59.94 38.78 99.38 59.88 39.50 99.14 59.91 39.23
评委2 99.92 59.94 39.98 98.85 59.88 38.97 97.23 59.91 37.32
评委3 97.58 59.94 37.64 97.88 59.88 38.00 97.10 59.91 37.19
评委4 99.22 59.94 39.28 98.53 59.88 38.65 98.38 59.91 38.47
评委5 99.44 59.94 39.50 99.30 59.88 39.42 99.32 59.91 39.41
评委6 99.22 59.94 39.28 99.88 59.88 40.00 99.14 59.91 39.23
评委7 99.67 59.94 39.73 98.35 59.88 38.47 96.80 59.91 36.89
评标得分 99.08 98.94 98.26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5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2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暂定金额
暂估价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2813260.00元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日期:
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新余聚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0790-686963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江西国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790-6341065
投诉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0790-7136026
注: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废标,如需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填写“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