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传统村落片区保护利用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5-04-2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大余县传统村落片区保护利用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大余县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传统村落保护修缮、人居环境整治、配套基础设施提升、产业发展振兴等 ; 本项目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协调、评审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必须的现场踏勘,各阶段成果汇报,概算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总体设计、景观、建筑、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电气以及室外道路、综合管线等各专业工程设计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大余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大余县传统村落片区保护利用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 大余县
建筑面积 11437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协调、评审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必须的现场踏勘,各阶段成果汇报,概算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总体设计、景观、建筑、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电气以及室外道路、综合管线等各专业工程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招标控制价 1459100.00元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重庆渝宏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
投标报价 14591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王仁强 注册编号 19992300199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5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包括修改);方案设计审批通过之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包括修改)。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14591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黄河 注册编号 20233600658
等级 一级
申报的业绩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5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包括修改);方案设计审批通过之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包括修改)。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14591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张利霞 注册编号 20206101173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5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包括修改);方案设计审批通过之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包括修改)。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1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重庆渝宏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89 20 69 77 20 57 79 20 59
评委2 73 20 53 77 20 57 73 20 53
评委3 79 20 59 82 20 62 78 20 58
评委4 74 20 54 74 20 54 72 20 52
评委5 0 0 0
评标得分 79.33 77 75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3月16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大余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7-8723699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677077103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
监督机构
名称 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7-8722349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