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横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饶市发布时间:2025-04-2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横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横峰县城市二期设计
  • 项目地址: 上饶市横峰县
  • 规模: 新建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含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干管DN300~DN800,共计7.8km,尾水管网DN800,共计14km
  • 范围: 1、项目名称:横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横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 2、建设地点:上饶市横峰县 3、建设规模:新建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含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干管DN300~DN800,共计7.8km,尾水管网DN800,共计14km ; 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横峰县兴宇水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横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横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
工程地址 上饶市横峰县
建筑面积 1.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新建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含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干管DN300~DN800,共计7.8km,尾水管网DN800,共计14km)。土建工程按总规模10000立方米/天一次建成。
招标控制价 1020000.00元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102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韩远忠 注册编号 CS104400080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温岭东部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项目勘察设计;2、和田地区于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3、营山县城北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102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周传庭 注册编号 CS113100674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2、金山区新江水质净化二厂二期工程;3、泰州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102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肖涛 注册编号 CS113600076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万载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1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71 20 51 69 20 49 68 20 48
评委2 20 20 20 20 20 20
评委3 71 20 51 62 20 42 57 20 37
评委4 78 20 58 71 20 51 76 20 56
评委5 73 20 53 61 20 41 71 20 51
评标得分 74 69.33 65.33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3月24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横峰县兴宇水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479302250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47930225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中廷森林公馆7栋一单元1101
监督机构
名称 横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3-5666210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