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0728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昌市发布时间:2025-10-15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南昌0728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龙沙路1号
  • 规模: 总建筑面积183091.98平方米,本次设计总面积56090.27平方米; 4、招标范围:1#楼装修、水、电、暖通工程、局部结构改造、加固及智能化设计;3号楼1-2层服务中心装修设计及1号楼、2号楼前广场景观改造设计,所有设计均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
  • 概况: 项目位于沿江北大道以南、龙沙路以西、三经路以北,宗地面积约27014㎡,总建筑面积约183091㎡,地下室二层,约43956㎡。设计总面积约56090.27㎡,覆盖范围包括1号楼、1号楼和2号楼前广场景观改造设计、3号楼服务中心设计等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南昌0728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招标
工程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龙沙路1号
建筑面积 56090.27㎡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1#楼装修、水、电、暖通工程、局部结构改造、加固及智能化设计;3号楼1-2层服务中心装修设计及1号楼、2号楼前广场景观改造设计,所有设计均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696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罗勇兵 注册编号 20083600268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江西金控数字金融创新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2、江西银行赣江新区金融服务中心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862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刘莉君 注册编号 20213600526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青云谱区新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和配套工程项目设计;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建设项目设计、勘察等相关服务。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95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姚莘 注册编号 20114200862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武汉天河机场T2航站楼改造工程设计;2、同济国际康复学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1.00 45.00 46.00 83.00 39.00 44.00 75.00 42.00 33.00
评委2 95.00 45.00 50.00 81.00 39.00 42.00 84.00 42.00 42.00
评委3 89.00 45.00 44.00 82.00 39.00 43.00 85.00 42.00 43.00
评委4 91.00 45.00 46.00 80.00 39.00 41.00 78.00 42.00 36.00
评委5 90.00 45.00 45.00 82.00 39.00 43.00 79.00 42.00 37.00
评标得分 90.0 82.33 80.98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10月17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6175522
招标人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北路18号第1-3层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791529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
监督机构
名称 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91-87838309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