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活水院区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九江市发布时间:2025-07-15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活水院区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 概况: 建筑装修改造面积34596.21平方米(不含1、2号楼扩建装修面积),包括1号楼、2号楼、3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10号楼;改扩建面积4766.1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077.8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88.31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增地下设备用房、改扩建1号楼和2号楼以及部分室外连廊;墙面修缮面积19739.19平方米,涉及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10号楼;配套地下管网改造、道路改造、屋面改造、老旧水电改造、综合智能信息化改造、手术室改造、医疗设备购置与更新等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工程名称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活水院区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工程地址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市浔阳区塔岭南路48号)
建筑面积 34596.21㎡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建筑装修改造面积34596.21平方米(不含1、2号楼扩建装修面积),包括1号楼、2号楼、3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10号楼;改扩建面积4766.1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077.8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88.31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增地下设备用房、改扩建1号楼和2号楼以及部分室外连廊;墙面修缮面积19739.19平方米,涉及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10号楼;配套地下管网改造、道路改造、屋面改造、老旧水电改造、综合智能信息化改造、手术室改造、医疗设备购置与更新等。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九江市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249065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屠浩 注册编号 20155101559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未设置业绩要求。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大学设计研究院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49065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郑祖荣 注册编号 20233600637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未设置业绩要求。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新余市规划设计院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49065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刘畅凯 注册编号 20213600591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未设置业绩要求。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九江市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大学设计研究院 新余市规划设计院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82.50 20.00 62.50 79.00 18.50 60.50 69.50 17.50 52.00
评委2 93.00 20.00 73.00 85.50 18.50 67.00 69.50 17.50 52.00
评委3 79.50 20.00 59.50 80.00 18.50 61.50 64.50 17.50 47.00
评委4 84.50 20.00 64.50 78.00 18.50 59.50 67.50 17.50 50.00
评委5 94.00 20.00 74.00 75.50 18.50 57.00 54.50 17.50 37.00
评委6 90.50 20.00 70.50 80.00 18.50 61.50 64.00 17.50 46.50
评委7 77.00 20.00 57.00 72.50 18.50 54.00 67.50 17.50 50.00
评标得分 86.2 78.3 65.4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7月18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13507925618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707924566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兴龙国际商务中心1617室
监督机构
名称 九江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92-8572341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