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名称: 彭泽县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彭泽县
- 规模: 新建水源连通工程4处、新建二水厂至定山水厂互联互通dn800管道18.02km;新建天红水厂至杨梓水厂互联互通dn300管道29.06km等
- 范围: 本工程可研、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以及施工阶段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设计咨询、评审等服务(含设计评审费)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项目详情
彭泽县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彭泽县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于
202
5
年
01
月
20
日
09:30时在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计
4
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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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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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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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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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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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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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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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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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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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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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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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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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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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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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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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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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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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排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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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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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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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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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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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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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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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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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排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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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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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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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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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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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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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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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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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排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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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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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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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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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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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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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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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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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2
5
年
01
月
20
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彭泽县水利局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
138702966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九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
18170426789
监督单位:
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380356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