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丰县孤江防洪工程(二期)勘测设计
-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丰县孤江防洪工程二期勘测设计
- 项目地址: 永丰县境内
- 规模: 永丰县孤江防洪工程整治拟治理孤江河道全长15.6km,其中河道护岸总长18.3km,配套建设下河下堤踏步、水尺、里程碑、宣传牌等管理设施
- 范围: 1.1招标单位:永丰县水利局 1.2项目名称: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丰县孤江防洪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1.3建设地点:永丰县境内 1.4建设内容: ;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编制可研报告过程中应实施的测绘费、专家评审费、“两书一案”绩效评估费等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现场服务
项目详情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丰县孤江防洪工程 ( 二期 ) 勘察设计服务中标公示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丰县孤江防洪工程 ( 二期 ) 勘察设计服务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 3 家单位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前一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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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排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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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排序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郭高贵 |
3.255% |
预中标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本项目公示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 部委令第 11 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投诉举报机构及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
受理机构: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丰县恩江镇佐龙大道
联系电话: 0796-2523973
招标人:永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好委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永丰县水利局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