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京艺术节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南京艺术节项目
- 范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JC-C2025-0024 项目名称:2025南京艺术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详情
二、项目名称: 2025南京艺术节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南京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132010030230531XB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1号2幢6层东侧 | 83.94(均分制) | 359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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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 南京艺术节项目 服务范围: 2025南京艺术节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艺术节整体方案策划及执行,线上官方平台建设运营,前期组织申报遴选工作;提供导演团队服务、节目编排、演出人员及整合;主视觉整体设计;宣传推广及摄制、视频服务;线下活动开展;舞台布置、音响设备、氛围营造、全程保障等内容。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箬梅、李磊、蒋筱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计算基准值为中标价。金额:357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7号楼
联系人:鞠振帅
联系电话:025-83373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高婷
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
电话:025-58835827-80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