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4-12-2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目
  • 范围: 信号灯养护、交通标志养护、护栏养护、交安设施零星项目等,养护服务期为二年,质量要求为合格,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SZZH-G2024-0039 项目名称:2025-2026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目 预算金额:1310.40091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关于2025-2026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目采购,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及长桥街道区域包括(枫津路、北小港路、田上江路、茭荡街、南小港路、兴南路、梧桐街、槐香街、枫杨路、文溪路、邵昂路、邵东路、小石湖路、邵辉路、兴中路、兴昂路、兴吴路、盛兴路、前村街、盛南路、盛虹路等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506-SZZH-G2024-0039

项目名称: 2025-2026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江苏安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320506770540118R 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10号 90.41(均分制) 2.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5-2026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目

服务范围: 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 2025-2026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 采购 ,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及长桥街道区域包括(枫津路、北小港路、田上江路、茭荡街、南小港路、兴南路、梧桐街、槐香街、枫杨路、文溪路、邵昂路、邵东路、小石湖路、邵辉路、兴中路、兴昂路、兴吴路、盛兴路、前村街、盛南路、盛虹路等)。建设内容为信号灯养护、交通标志养护、护栏养护、交安设施零星项目等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养护服务期 为二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军、杨喜明、华懿、顾跃君、石磊、徐忠袁、胡静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预算金额 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 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 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 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 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 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45号

联系人:陈斯曼

联系电话:0512-6525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338号恒业铂金大厦1208室

联系人:卞赫、杨萍萍

联系电话:0512-67574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赫、杨萍萍

电话:0512-675749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