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周山镇2023~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高邮市周山镇2023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1084-JSFH-C2024-0160 项目名称:高邮市周山镇2023~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 采购需求: 高邮市高邮市周山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主要包括现状分析及现行详规实施评估、目标定位及单元总体规模确定、优化城镇空间结构、统筹建设用地布局、落实蓝绿空间管控、深化城市更新研究、引导地下空间利用、优化综合交通、配套公用设施、配套综合防灾设施、落实重要控制线、分街区管控传导等;高邮市周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梳理现状特征,评估规划实施情况、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提出目标定位,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细化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走的规划用途分区,研究确定全域空间管控要求,确定全域国土空间结构、完善镇域交通体系,确定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 ; 合同履行期限:(1)空间规划编制: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初步成果汇报,60天内提交中期成果汇报,75天内提交专家评审,90天内提交最终成果;(2)详细规划编制: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现状调研及资料收集,60天内提交初步成果汇报,120天内提交中期成果汇报,150天内组织专家评审,征求部门意见,提交最终成果
项目详情
二、项目名称: 高邮市周山镇2023~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联合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 91320000592576176M | 南京市秦淮区菱角市66号南京国家领军人才创业园12-1栋、12-2栋 | 82.83(均分制) | 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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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邮市周山镇 2023~2035 年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 高邮市高邮市周山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主要包括现状分析及现行详规实施评估、目标定位及单元总体规模确定、优化城镇空间结构、统筹建设用地布局、落实蓝绿空间管控、深化城市更新研究、引导地下空间利用、优化综合交通、配套公用设施、配套综合防灾设施、落实重要控制线、分街区管控传导等 ; 高邮市周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梳理现状特征,评估规划实施情况、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提出目标定位,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细化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走的规划用途分区,研究确定全域空间管控要求,确定全域国土空间结构、完善镇域交通体系,确定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统筹配置镇域多村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建立城多社区生活圈体系、制定国土整治方案,确定农村国土整治类型、规模和范围,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发展、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对近期国土开发、保护、修复、整治项目及用地安排制走近期实施规划等。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项目概况。 服务要求:评审通过 服务时间: ( 1 )空间规划编制 : 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提交初步成果汇报, 60 天内提交中期成果汇报, 75 天内提交专家评审, 90 天内提交最终成果; ( 2 )详细规划编制: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现状调研及资料收集, 60 天内提交初步成果汇报, 120 天内提交中期成果汇报, 150 天内组织专家评审,征求部门意见,提交最终成果。 服务标准:评审通过并提交最终成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永华、马磊、孙桂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与媒体: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发布于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预算价: 95 万元
开标日期: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开标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周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高邮市周山镇中奎路288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52177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4-84065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514-840655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