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南四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成交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沛县南四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 规模: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若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一级证书及土地规划机构推荐甲级证书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NCZX-C2025-0001 项目名称:沛县南四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5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项目详情
二、项目名称: 沛县南四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12320000466011887E | 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街建邺大厦58号10楼 | 83.67(均分制) | 348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沛县南四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江飞、邹学忠、陈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按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 的 65%计取,收费22687.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
联系人:甄主任
联系电话:0516-68869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宸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11号中泰国际广场5栋517室
联系人:魏旭
联系电话:1811449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旭
电话:181144907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