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光电性能表征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光电性能表征平台建设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1091-SWGC-G2024-0054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光电性能表征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89.000000万元(采购包1: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54.000000万元;采购包3:37.500000万元;采购包4:74.500000万元;采购包5:4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项目详情
二 、 项目名称: 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光电性能表征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终止采购。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北京华通特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911101057642342106 | 北辰东路8号F幢1702室 | 90.14(均分制) | 538500元 |
采购包3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舜天凯信贸易有限公司 | 91320000691336485M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C座 | 100(均分制) | 372000元 |
采购包4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苏美达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102MA21PQFK85 |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 | 91.57(均分制) | 740000元 |
采购包5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天晟仪拓(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191MA1YAE0Q5G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芯路2号红枫科技园D11栋第4层4-002室 | 97(均分制) | 42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采购包2 名称:多功能光电测量仪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paios 数量:1 单价:538500元 采购包3 名称:4 通道电化学工作站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GAMRY Interface 1010E 数量:1 单价: 372000元 采购包4 名称:高精度电池测试系统(5V-10A-48CH)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LBT 数量:1 单价:740000元 采购包5 名称:瞬态稳态光谱仪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FS5 数量:1 单价:428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姜其兰、张罗正、徐江、曹泉、刘宝明、管爱华、彭宜藻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相关规定货物类标准的 64%,包2收费5169.6元,包3收费3571.2元,包4收费7104元,包5收费4108.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东路198号园区内D2楼
联系人:董旭
联系电话:18751394250
采购包2
单位名称: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东路198号园区内D2楼
联系人:董旭
联系电话:18751394250
采购包3
单位名称: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东路198号园区内D2楼
联系人:董旭
联系电话:18751394250
采购包4
单位名称: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东路198号园区内D2楼
联系人:董旭
联系电话:18751394250
采购包5
单位名称:扬州大学扬州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东路198号园区内D2楼
联系人:董旭
联系电话:18751394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联系人:赵凌云
联系电话:0514-87986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凌云
电话:0514-879867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