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5-2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的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JSJW-G2025-0014 项目名称: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7.459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HJ131-2021)要求,针对该项目实施环境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预测项目的环境影响,针对不利环境影响提出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部级专家技术审查,并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具体内容及要求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206-JSJW-G2025-0014

项目名称: 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12100000400011673E 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88.91(均分制) 336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130-20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HJ131-2021)要求,针对该项目实施环境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预测项目的环境影响,针对不利环境影响提出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 部级专家技术审查 并取得 生态环境 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 招标 文件 “三、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 360 日历天内编制形成《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稿,并向采购人提交;编制成果初稿通过采购人审核,经修改完善后形成编制成果送审稿,并向 生态环境 提交;编制成果送审稿通过采购人、 部级专家技术评审 ,并取得 省生态环境厅 出具的审查意见;

服务标准: 出具的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 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 部级专家技术评审 ,并取得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出具的审查意见,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磊、周永刚(采购人代表)、戴香琳、邵舟、顾纯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费率: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0.8%,并在此基础上按80%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16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人:唐志洪

联系电话:0510-8330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江海西路990号智慧568大厦十楼1008室

联系人:吴莹、孙毓含、陈鹏

联系电话:13812296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莹、孙毓含、陈鹏

电话:138122968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