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公安局非机动车非现场违法抓拍建设项目(三次)中标公告采购包1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5-04-1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建湖县公安局非机动车非现场违法抓拍建设项目
  • 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5-SDGC-G2025-0001 项目名称:建湖县公安局非机动车非现场违法抓拍建设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149.5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非机动车非现场违法抓拍系统建设项目(三次)主要针对非机动车非现场违法抓拍系统、无人机站进行建设,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抓拍设备、无人机等)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抓拍系统软件升级扩容、无人机操作平台等需求分析、开发、调试及维护等,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925-SDGC-G2025-0001

项目名称: 建湖县公安局非机动车非现场违法抓拍建设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91320902321250406W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学海路35号大数据二期6号楼 96.1(均分制) 14624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全结构化人脸卡口抓拍机(核心产品)

品牌(如有): 海康

规格型号: IDS-TCV500-GEF

数量: 150台

单价: 742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成翠、姚丰庭、孟爱香、张冬军、董海林(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中标价的 0.42%(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交款),收费金额为61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建湖县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建湖县公安路1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85114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森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湖县金融大厦7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352087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3520870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