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庄街道天山路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5-15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旺庄街道天山路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ZRJJ-G2025-0002 项目名称:旺庄街道天山路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33.812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折扣率=1-优惠率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214-ZRJJ-G2025-0002

项目名称: 旺庄街道天山路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无锡锦格商贸有限公司 91320213MA1T8M7Q6A 二泉东园9-1 91.46(均分制) 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旺庄街道天山路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 委托第三方提供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天山路派出所食堂原材料供应、运输、卸货(采购方指定地点)等配送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配送食材包括:肉禽类、 冻品类、禽蛋类、 调味品类、副食品类、蔬菜类、豆制品类、水产类(鲜活和冷冻)、 粮油类(大米、油 )、 点心类(油条、面包、饼干等)、乳制品类(酸奶、牛奶等)、水果类等全品类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质量标准: 食材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4 个月。 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方式, 合同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须无条件配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勉、刘大勇(采购人代表)、张慧、陈旻晔、李梦洁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中标金额0-1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0.8%;打六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62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机场路55号

联系人:常警官

联系电话:0510-8222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彰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国际社区11栋83-1

联系人:朱君妍、章克礼

联系电话:0510-8871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君妍、章克礼

电话:0510-88710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