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经济开发区、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限值限量监测监控数据服务成交公告采购包1

常州市发布时间:2025-04-2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金坛经济开发区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限值限量监测监控数据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3-JCGS-C2025-0007 项目名称:金坛经济开发区、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限值限量监测监控数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ZC-320413-JCGS-C2025-0007

二、项目名称: 金坛经济开发区、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限值限量监测监控数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曼谷科技有限公司 91321112MA1TCJ8A5G 镇江市丹徒区新城千禧路113号天源大厦4楼 82.95(均分制) 84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金坛经济开发区、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限值限量监测监控数据服务

服务范围: 为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实现工业园区(集中区)环境质量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防护预警监测,并为园区污染物排放量模拟核算提供数据支撑,金坛经济开发区需重新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设施的设备维护、数据分析等服务。

服务要求: 根据规范、规定要求进行监测站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点管理及站点仪器运维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 一年。 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第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一年的服务期内),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合同继续履行;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的标准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考核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 [2013]41号)、《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和《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2/T 4536-2023)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拥军、黄莹、殷建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万元以下1.5%,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则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2898号

联系人:凌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22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佳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中景商务中心A座19楼1909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82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9-828281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