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关于唯亭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的中标公告采购包2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9-0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591-SZWK-G2025-0332

项目名称: 唯亭街道居家养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工业园区园养久龄健康养老管理有限公司(小型企业) 91320594MADUKGQ30A 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18号6号楼 94.6(均分制) 2856200元(单价:30元/小时)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乐惠居(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小型企业) 913205833983658504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B座1006室 94(均分制) 3228500元(单价:30元/小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包 1:

名称: 高浜、张泾等2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 高浜社区、张泾社区、跨塘社区、古娄一村社区、古娄二村社区、青剑湖社区、虹桥社区、龙会社区、新娄社区、新和社区、湖滨社区、唯正社区、西湖社区、望湖社区、观湖社区、晴湾社区、青澄花园社区、优澄社区、芭堤社区、青春家园社区、澄湾社区、维纳花园社区、阳光社区等 23个社区,其中政府补助对象 1311户 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302户和7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9户),提供每户每月6小时的居家上门服务,政府援助对象1户(介助老人1户,提供每户每月36小时的居家上门服务),高龄独居老人4户,提供每户每月8小时的居家上门服务,合计1316户,以苏州市工业园区高浜街1号站点场所进行运营,最后运营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服务时间计算。

服务要求: 为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唯亭街道户籍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健康管理服务、探访关爱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委托代办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时间: 一年(起止时间以街道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包 2:

名称: 亭南、唯亭 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 亭南社区、唯亭社区、东亭社区、厦亭社区、泾上社区、青苑社区、新镇社区、戈巷社区、施家浜社区、亭苑社区、浦田社区、怡邻社区、悬珠社区、阳澄湖村社区等 14个社区,其中政府补助对象1476户(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52户和7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24户)提供每户每月6小时的居家上门服务,政府援助对象2户(介护老人2户,提供每户每月48小时的居家上门服务),高龄独居老人2户,提供每户每月8小时的居家上门服务,合计1480户,以苏州市工业园区怡邻一区旁宴会厅三楼站点场所进行运营,最后运营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服务时间计算。

服务要求: 为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唯亭街道户籍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健康管理服务、探访关爱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委托代办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时间: 一年(起止时间以街道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敏若、陈新梁、王振凯、高峰、谭利军(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为: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100万元(含)以下部分1.5%

100万元 500万元(含)部分1.1%

采购包1服务费金额为:35418.00元

采购包2服务费金额为:3951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

联系人:谭利军

联系电话:0512-69990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

联系人:郇为凯(项目负责人)、钱卫吉、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项目负责人)、钱卫吉、李东

电话:0512-65158848-80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