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成交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20245年度
- 范围: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三项齐全;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文书鉴定五项中的任选两项及以上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HCZB-C2024-0002 项目名称: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5万元/年 采购需求: 具体
项目详情
二、项目名称: 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 | 343200003211231913 | 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7号 | 95.33 | 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2024-2025 年度) 服务范围: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2024-2025 年度),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每年一签,通过采购人代表服务质量考核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丽丽、李洪、刘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的 40% 计算;专家评审费按评审时最新收费标准由代理人垫付,按实结算。
2 、本次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2 )方式。
( 1 )由委托人支付。
( 2 )与委托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含专家评审费)共计 7628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
联系人:孙警官
联系电话:18061787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 100 号 6 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5140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514060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